<风险防范告知书> “本人下单证件激活,否则无法激活使用,通过公安查验的非黑名单证件方可激活”

更新时间:2024-02-18 16:41,热度:520℃



风险防范告知书



根据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保护网络信息的决定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相关规定,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、固定电话、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,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,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。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,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;对用户身份进行查验时,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,网络运营者不得提供服务。

将自己实名办理的电话卡或通信业务售卖给不法分子使用,会给不法分子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,将会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严重损失,给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87条第二款规定,非法售卖电话卡涉嫌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

公安机关郑重提醒:非法售卖电话卡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,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负!